引产比正常分娩痛苦吗?
正常分娩是由于阵发性子宫收缩促使子宫颈口逐渐扩张和胎儿下降。由于子宫的收缩,引起子宫肌肉间缺血和神经未稍受压,因此引起分娩时的腹疼。子宫颈成熟越好(宫颈变软,颈管消失等),越容易开大,所需分娩时间越短,产妇的痛苦就越小,足月妊娠或过期妊娠者,子宫颈多已接近成熟,另外,所用的引产方法如乙胡酚、催产素、人工剥膜等,除了能诱发宫缩外,都还有,促进宫缩成熟的作用。
而自然发动的宫缩或人工诱发的宫缩对产妇来说感觉是一样的。对于一些妊娠不足月,因某些原因需要终止妊娠而引产者,虽然宫颈不成熟,难以扩张,但由于各种引产药物的促宫颈成熟作用,再加胎儿比较小,所受阻力也小,因此所需的分娩力量和时间,也不会比正常分娩要大、时间要长,甚至还要更快一些。也就是说,只要引产方法得当,无论是足月妊娠、过期妊娠还是不足月妊娠的引产,都不存在比正常分娩痛苦大的问题。
哪些情况需要引产?
1.慢性肾炎患者本不宜生育,因怀孕后会增加孕妇的肾脏负担,使各种症状加重,对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健康都十分不利。所以,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,结束分娩。
2.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多出现在妊娠中、后期。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,导致血压升高、头痛头晕、呕吐、下肢水肿、小便排出蛋白等。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,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早剥,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,并会导致胎儿窒息甚至死胎。所以,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,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,应该引产。
3.孕妇羊水过多时,子宫底会急剧升高,压迫孕妇的胃,甚至使心脏移位,结果导致孕妇心悸、憋气,难以平卧,影响睡眠和饮食,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。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,终止妊娠。
4.倘若孕妇感觉胎动消失,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,应立即引产,以确保孕妇生命安全。
5.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,因身体虚弱,精力不济,体力不支,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,故应当考虑引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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